| 我院开展新进教师“入职第一课”暨师德师风承诺书签字仪式 |
| 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筑牢新入职教师理想信念,帮助其尽快适应身份和角色转变,4月1日下午,学院在6号楼210会议室开展新进教师“入职第一课”暨师德师风承诺书签字仪式,学院领导和2022年度新进教师参会,会议由党委书记胡亦琴主持。 胡亦琴领学了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相关制度作师德师风建设专题辅导,并通报了高校意识形态领域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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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遴选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导... |
| 为破除学院和学科藩篱,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学校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高等研究院”和“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为试点,探索推广“以问题为导向、项目为支撑、多学科交叉融合为特征、导师团队合作指导”的学科交叉人才培养模式,旨在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背景、跨领域知识融通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服务国家战略、区域发展,有核心竞争力的新财经高层次人才。现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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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成功举办第一届“发展·共享”论坛 |
| 3月26-27日,由我院与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联合主办,我院承办的第一届“发展·共享”论坛在线上举办。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等高校的500余名学者,以及《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中国工业经济》、《劳动经济研究》、《中国经济问题》、《南开经济研究》、《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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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理论经济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0年版) |
|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理论经济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0年版)链接如下: 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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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两项成果获省领导批示 |
| 近日,由我院胡亦琴、朱西湖、张湖东三位老师合作撰写的《推进浙江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对策建议》(载于《浙江社科要报》2022年第13期)获省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该文在总结全国33个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实践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湖州德清及金华义乌等试点改革情况,分析了我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关键问题,提出了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摸底调查,明晰建设用地权属,建立“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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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两项成果获省领导批示 |
| 近日,由我院胡亦琴、朱西湖、张湖东三位老师合作撰写的《推进浙江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对策建议》(载于《浙江社科要报》2022年第13期)获省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该文在总结全国33个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实践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湖州德清及金华义乌等试点改革情况,分析了我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关键问题,提出了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摸底调查,明晰建设用地权属,建立“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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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0级、2021级学生填报大类分流志 |
| 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2020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浙财大〔2020〕109号)、《浙江财经大学2021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浙财大〔2021〕111号)文件,2020级财政学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财会类方向)、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2021级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美术学类本学期已启动大类分流工作,请各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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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召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 |
| 3月24日上午,学院在6号楼210会议室召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会议由党委书记胡亦琴主持,学院全体领导班子参加。 会上,胡亦琴首先领学了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和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了学校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上李金昌书记的讲话精神,通报了高校意识形态领域教师违规违纪警示教育案例。随后,与会人员开展了学院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下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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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召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 |
| 3月24日上午,学院在6号楼210会议室召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会议由党委书记胡亦琴主持,学院全体领导班子参加。 会上,胡亦琴首先领学了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和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了学校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上李金昌书记的讲话精神,通报了高校意识形态领域教师违规违纪警示教育案例。随后,与会人员开展了学院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下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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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理论经济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1年版) |
|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理论经济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1年版)链接如下: 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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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国际商务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1年版) |
|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国际商务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1年版)链接如下:https://yk3.gokuai.com/file/h4u9ddje7u55405cfls1dw3f3bvif3x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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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度院级课题结题和2022年度院级课题申报的通知 |
|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级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现就2021年度院级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结题和2022年度院级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结题验收 需提交以下材料:①《院级课题鉴定结题书》(附件1);②课题相关成果复印件。 二、课题申报 1、申报对象:全院在岗教职工。 2、申报类别:教学、科研、思政、管理四类。 3、研究周期:分为两年和一年两种。研究周期两年的课题每项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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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在2022年教职工乒乓球比赛中荣获佳绩 |
| 3月15日至17日,我校2022年教职工乒乓球比赛于西体育馆正式举行,我院教职工积极参赛,在比赛中荣获第七名。 小组赛中,我院教职工团结协作,默契配合,在男单、男双、混双等比赛中发挥出色,分别以3:2、3:2的比分战胜了经信国创和马克思主义学院,获得小组第二,成功晋级八强。 随着赛程的推进,比赛也愈发激烈。淘汰赛中,面对实力强劲的对手,我院教职工仍奋力拼搏,迎难而上,巧妙运用直拍、横拍、扣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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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励志先锋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
| 学生各班: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爱党爱国热情,树立优秀典型、发挥榜样作用,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图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根据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资助育人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浙江财经大学励志先锋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2年3月—2022年6月 二、评选对象 享受过国家及学校资助的在校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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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励志先锋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
| 学生各班: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爱党爱国热情,树立优秀典型、发挥榜样作用,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图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根据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资助育人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浙江财经大学励志先锋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2年3月—2022年6月 二、评选对象 享受过国家及学校资助的在校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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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召开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申报专家论证会 |
| 3月17日下午,我院召开了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申报专家论证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李晓钟、我院讲席教授叶航、我校数据科学学院院长洪兴建、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王建明、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华正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叶伟巍等作为专家组成员出席了会议,院长王正新主持会议,副院长罗俊参加会议。 论证会上,我院申报老师先后对各自选题进行了阐述,再由与会专家逐一对选题进行点评并提出建议。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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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19级本科生填报主、辅修“准出专业”的通知 |
| 各学院、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大类分流及专业准入准出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2018〕117号),2019级学生填报“准出专业”工作已开展。请各学院务必通知每位2019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主修专业准出对象:2019级全体学生(中外合作办学、专升本学生除外)都需填报,实验班、国际班若从本专业(目前所在专业)准出,无需填报。 辅修专业准出对象:2019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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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学院-赛尔外贸实战特训营开营仪式暨第一讲成功举办 |
| 3月10日下午,经济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营之赛尔外贸实战特训营正式开营,并成功举办第一讲。赛尔集团副总裁方永强、学院党委副书记崔泰铭、特训营班主任刘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李伶俐、辅导员邓斯怡参加了此次活动。 开营仪式上,刘孜通过直播的方式,带领同学们参观了赛尔集团线下样品间,全面介绍了集团的发展历程、主营业务、人才培养模式等基本情况,并说明了此次培训营的课程设置、师资力量等,向大家提出了具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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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召开期初本科教学工作会议 |
| 3月8日下午,我院在210会议室召开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本科教学工作会议,学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副院长邓晓军主持。 邓晓军从学院的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研究,以及日常教学管理三个方面传达了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介绍了本学期学院教学相关工作布置。一是,以经济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中期检查为契机,重点抓好“五类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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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大类分流工作安排的通知 |
| 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2020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浙财大〔2020〕109号)、《浙江财经大学2021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浙财大〔2021〕111号),2020级财政学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财会类方向)、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2021级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美术学类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大类分流工作,现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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