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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通知
时间:2022-04-01来源: 作者:点击数:

为破除学院和学科藩篱,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学校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高等研究院”和“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为试点,探索推广“以问题为导向、项目为支撑、多学科交叉融合为特征、导师团队合作指导”的学科交叉人才培养模式,旨在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背景、跨领域知识融通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服务国家战略、区域发展,有核心竞争力的新财经高层次人才。现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就做好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程序

经本人申请,由教师所在学院审核推荐,报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以下简称“浙江研究院”)同意。

二、遴选基本条件

申请“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导师,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三年及以上,具有开展跨学科研究的学术兴趣和研究能力,且达到《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第六条“导师参加聘任的基本条件”。

三、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专业

面向全校所有专业遴选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生导师,其中招生专业的硕士生导师为第一导师,非招生专业的硕士生导师为交叉培养导师。2022年招生专业为:财政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管制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统计学等6个学术型硕士专业;税务、金融、应用统计等3个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后续将在征求学院意见,并经学校同意后拓展至其他学科专业。

四、申请程序

硕士生导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2),请各学院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于6月23日前将推荐人员申请表汇总(1式1份)、申请表(1式3份)交至4号楼217办公室,联系人:吕涛,联系电话:89877507。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导师聘任与管理规定》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者简况汇总表》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