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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2019年度学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
12月19日下午,2019年度学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在学院楼210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副书记余建森、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学办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沈水法主持。 会上,沈水法代表学院全面汇报了2019年学院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梳理总结了2018年度学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上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防控责任落实情况,分析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形势

关于做好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2018级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和导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有关学院应切实做好论文开题的组织工作。各学位点成立开题指导组具体负责实施开题工作,开题指导组一般应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5名以上的专家组

关于做好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2018级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和导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有关学院应切实做好论文开题的组织工作。各学位点成立开题指导组具体负责实施开题工作,开题指导组一般应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5名以上的专家组

【喜报】我院团学工作在2019年度喜获佳绩
    2019年,经济学院团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团十八大、团十八届二中全会工作部署,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要求,积极顺应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攻坚,全面从严治团,扎实做好学校共青团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     12月10日下午,浙江财经大学2019年度学院团委工作考核落下了帷幕,学院团委以优异的成绩荣获

关于开展2020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17级研究生及导师: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在研究生中大力倡导科学严谨的学风和勇攀学术高峰的精神,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现开展2020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浙江财经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二、评选的组织实施与原则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校学位

关于做好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17级研究生及有关导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两级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论文答辩工作,校研究生院负责协调、检查论文答辩工作。 二、论文修改 请导师认真督促研究生根据论文匿名评审意见和“学位

关于推荐教师参加本科高校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发展研修班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关于举办本科高校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发展研修班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19〕1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推荐近两年入职的专任教师参加,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根据全校推荐情况,遴选推荐3-5人。其中集中研修费6500元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承担一半,其余费用由所在学院(部)自理。 请各学院填写推荐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于12月23日前

关于推荐教师参加本科高校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发展研修班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关于举办本科高校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发展研修班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19〕1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推荐近两年入职的专任教师参加,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根据全校推荐情况,遴选推荐3-5人。其中集中研修费6500元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承担一半,其余费用由所在学院(部)自理。 请各学院填写推荐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于12月23日前

关于推荐教师参加本科高校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发展研修班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关于举办本科高校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发展研修班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19〕1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推荐近两年入职的专任教师参加,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根据全校推荐情况,遴选推荐3-5人。其中集中研修费6500元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承担一半,其余费用由所在学院(部)自理。 请各学院填写推荐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于12月23日前

关于推荐教师参加本科高校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发展研修班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关于举办本科高校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发展研修班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19〕1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推荐近两年入职的专任教师参加,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根据全校推荐情况,遴选推荐3-5人。其中集中研修费6500元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承担一半,其余费用由所在学院(部)自理。 请各学院填写推荐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于12月23日前

关于推荐教师参加本科高校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发展研修班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关于举办本科高校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发展研修班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19〕1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推荐近两年入职的专任教师参加,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根据全校推荐情况,遴选推荐3-5人。其中集中研修费6500元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承担一半,其余费用由所在学院(部)自理。 请各学院填写推荐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于12月23日前

我院成功举办武义县国资国企专题培训班
12月2日-12月13日,受武义县委组织部、武义县国资办委托,我院成功举办武义县国资国企专题培训班,来自武义县组织部、国资办的工作人员以及武义县国资办下属五大集团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1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班开班仪式于12月2日在学院楼219报告厅举行,学院院长胡亦琴教授出席仪式并致辞,武义县组织部和武义县国资办领导、浙江财经大学浙江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文雁兵老师参加开班仪式。 本次培训班先后

我院成功举办武义县国资国企专题培训班
12月2日-12月13日,受武义县委组织部、武义县国资办委托,我院成功举办武义县国资国企专题培训班,来自武义县组织部、国资办的工作人员以及武义县国资办下属五大集团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1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班开班仪式于12月2日在学院楼219报告厅举行,学院院长胡亦琴教授出席仪式并致辞,武义县组织部和武义县国资办领导、浙江财经大学浙江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文雁兵老师参加开班仪式。 本次培训班先后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网上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各班学生: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网上选课将按照《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选课办法(试行) 》(浙财大〔2018〕207号,详见附件1)执行。为确保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基本原则 1、修读课程(含重修)实行网上选课。第一轮采用筛选制,第二、第三轮采用优先制规则。 2、学生必须主动了解本专业培养方案(详见教务处网站:http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网上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各班学生: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网上选课将按照《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选课办法(试行) 》(浙财大〔2018〕207号,详见附件1)执行。为确保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基本原则 1、修读课程(含重修)实行网上选课。第一轮采用筛选制,第二、第三轮采用优先制规则。 2、学生必须主动了解本专业培养方案(详见教务处网站:http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网上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各班学生: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网上选课将按照《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选课办法(试行) 》(浙财大〔2018〕207号,详见附件1)执行。为确保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基本原则 1、修读课程(含重修)实行网上选课。第一轮采用筛选制,第二、第三轮采用优先制规则。 2、学生必须主动了解本专业培养方案(详见教务处网站:http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网上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各班学生: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网上选课将按照《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选课办法(试行) 》(浙财大〔2018〕207号,详见附件1)执行。为确保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基本原则 1、修读课程(含重修)实行网上选课。第一轮采用筛选制,第二、第三轮采用优先制规则。 2、学生必须主动了解本专业培养方案(详见教务处网站:http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第二阶段课堂教学评价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班学生: 为做好本学期第二阶段课堂教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课程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实际开设的全部课程。 二、评价时间 本阶段网上评价时间具体如下: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三、评价地点 在寝室、机房等能登陆学校信息门户的电脑上均可进行评价。 四、评价方式和要求 (1)本次评价工作分为两部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效果评价。参评学生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第二阶段课堂教学评价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班学生: 为做好本学期第二阶段课堂教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课程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实际开设的全部课程。 二、评价时间 本阶段网上评价时间具体如下: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三、评价地点 在寝室、机房等能登陆学校信息门户的电脑上均可进行评价。 四、评价方式和要求 (1)本次评价工作分为两部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效果评价。参评学生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第二阶段课堂教学评价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班学生: 为做好本学期第二阶段课堂教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课程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实际开设的全部课程。 二、评价时间 本阶段网上评价时间具体如下: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三、评价地点 在寝室、机房等能登陆学校信息门户的电脑上均可进行评价。 四、评价方式和要求 (1)本次评价工作分为两部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效果评价。参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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