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20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应用对策研究指南 |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到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省社科联规划处整理了如下应用对策研究指南。请社科工作者参考下列指南,在深入调研、摸清省情、掌握第一手素材的前提下,撰写应用对策要报,积极向《浙江社科要报》投稿。对策建议须科学、有新意和可操作性,字数一般为0.3—0.4万字。向省社科联规划处投稿的,邮件主题须标明“要报投稿+单位+姓名”,邮箱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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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基地精英进课堂、进教研室”活动的通知 |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与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全面合作,深入推进实践教学,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关于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的指导意见》(浙财大〔2018〕198号),学校决定继续开展本学期“基地精英进课堂、进教研室”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实施对象 本学期“基地精英进课堂、进教研室”活动面向现有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活动成效将作为基地中期检查和验收的考核内容之一。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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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毕业生体育初审结果的通知 |
各学院、各班级、各学生: 按照浙江财经大学2016级培养方案、《浙江财经大学体育教学暂行规定》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20届预毕业生名单,并由体育部进行初步审核,以下学生(详见附件)未达到毕业条件,为使尚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能顺利毕业,现将体育初审不合格名单发给各学院,望各学院督促学生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的体育教学实施方案采取积极措施,顺利毕业! 附件:2020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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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的通知 |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要求,为全面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确保教学改革研究的质量,及时总结成果,并做好省教育厅抽查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立项的省“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教育厅通知规定,2018年立项的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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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及之前立项的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 |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327号,附件1)精神,现决定对2016年及之前年份立项的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验收组织 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在省教育厅统筹指导下,由我校自行组织开展,验收结果报教育厅审核。 二、办法与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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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校后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学生返校后,将于5月11日正式恢复课堂教学工作,相关教学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返校当周仍然进行在线教学。课堂教学从5月11日正式开始,实验课、选课人数在60人及以下教学班进行线下教学,60人以上的教学班仍然采用在线教学形式;除仍处境外、隔离等特殊原因外,教师授课一律要求按规定执行; 2.每个教学班需要指定一个课代表,辅助教师进行每节课的录音工作,并协助教师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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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 |
新冠肺炎病毒肆虐,对正常的教学工作产生了巨大影响。国际商务教研室在疫情期间,结合网络授课条件的变化和特点,及时召集教师进行了“在线教学经验的总结和分享”。 老师们首先根据开学两周的网络教学实践经历,讨论、比较了雨课堂、腾讯课堂、钉钉、腾讯会议、学习通等多种在线教学工具和软件的利弊,及其各自的适用条件,总结出了相对较好的教学工具组合。其次,围绕在线学习的各种问题,如学生到课情况如何确定和跟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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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9~2020学年短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
各学院: 根据教务处2020年度工作要点及安排,现将2019-2020学年短学期教学任务下发,请核对并落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教学任务为本科生短学期教学任务。各学院在落实短学期教学任务之前,请认真核对本部门的教学任务,确保教学任务的正确无误。 2.教务系统落实教学任务路径如下: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落实/短学期课程落实 3.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将在4月28日-4月30日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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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
各学院、各部门: 2020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0年5月25日截止。 二、项目类别 2020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时可选择其一。重大、重点项目单项资助经费分别为15万元和5万元,一般项目无资助。 三、课题指南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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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垚 |
李垚,讲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和量化历史等方面的研究,具体关注农业生产环境的长期影响、区域创新差异及来源、产业集群、自然灾害等议题。在国际经济学领域的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6篇论文(第一或通讯作者4篇),其中被SSCI或SCI收录6篇,在国内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成果主要发表在Energy、Applied Economics、British Food Journ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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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意云 |
姓名:吴意云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78.11 学历:博士后 学位:经济学博士 职称:研究员 所属学科:西方经济学、政治经济学 社会兼职: 研究方向:应用计量经济学、微观理论应用 联系方式(邮箱):wuyiyunhz@zufe.edu.cn 教育背景: 1997.9—2001.6,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市场营销专业,获学士学位 2001.9—2006.6,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获博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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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2018级、2019级学生填报大类分流志愿的通知 |
各相关学院2018级、2019级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2018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实施方案》(浙财大〔2018〕206号)、《浙江财经大学2019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实施方案》(浙财大〔2019〕169号),2018级财政学类、公共管理类、财务会计类、审计评估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2019级人文传播类、美术设计类已启动大类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各专业名额通知如下: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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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材料的通知 |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社科工作办的通知,受疫情影响而推迟的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时间现已确定,申报材料上交时间截止2020年4月24日下午4:00。请各学院按照以下要求上交材料: 1.今年拟对考古学和统计学两个学科试行网络申报评审。凡申报考古学和统计学学科的申请人,除准备纸质材料外,还需要登陆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主页(http:// www.npopss-c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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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浙江省社科规划“习近平总书记在浙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课题的通知 |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有关部署,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系列课题研究。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全面阐释“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和7个方面工作要求,充分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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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和“三评”改革要求,深入实施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尖峰计划”,根据《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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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2021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定“四个自信”,着力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着力提升学术原创能力水平,努力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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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劳动节放假调休的通知 |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的精神,结合学校线上教学实际情况,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调休,所有在线课程全部停课。4月26日和5月9日照常上网课,4月26日补5月5日(周二)的课,5月9日补5月4日(周一)的课。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老师和学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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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
各学院(研究院):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8号)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申报成果形式 2019年我校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或毕业生在学期间自主取得的专业相关实践成果(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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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
各学院(研究院): 2019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省优论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优论文评选范围 本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其中:涉密的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每所学校推荐比例为评选年度内授予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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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
各学院(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7号)、《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2019]11号),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启动了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现就我校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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