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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转换通知

2020年09月17日 18:24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和转换办法(试行)》(浙财大〔2017〕195号)文件精神,学生在第一周可以对已经认定的创新创业学分进行学分转换,由学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转换申请表》,经课程所在学院审批相关部门认定后报教务处审核并计入成绩。其中,要转换为第三课堂学分的,无需填表格,学分会自动计入第二、第三课堂系统;要转换为第一课堂专业选修、公共选修相关课程的,需课程所在学院审核转换的内容是否与课程具有相关性。

 

教务处

2020年9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20年9月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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