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级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现就2021、2022年度院级课题结题和2023年度院级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结题验收
需提交以下材料:①《院级课题鉴定结题书》(附件1);②课题相关成果复印件。
二、课题申报
1、申报对象:全院在岗教职工。
2、申报类别:教学、科研、思政、管理四类。
3、研究周期:分为两年和一年两种。研究周期两年的课题每项经费0.6万元,每位教师每两年限立项1项;研究周期一年的课题每项经费0.3万元,每位教师每年限立项1项。
4、申报方式:填写《院级课题申报表》(附件2)
结题材料纸质版和申报表电子版请于2022年4月15日之前交学院办公室黄老师处。
经济学院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