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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21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浙财大〔2020〕120号)和《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浙财大经〔2021〕3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院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现聘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023年3月1日后进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本次聘期考核。

二、考核聘期

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三、考核标准

1.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主要根据聘用人员聘期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2.专技四级及以下聘期考核按照学院实施细则(见附件1)的聘期基本目标任务要求进行。(专技二三级岗位聘期考核由人事处统一组织,按照学校文件的聘期基本目标任务要求进行)

四、材料申报及时间要求

聘期考核人员根据自身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基本目标任务按要求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表》,于4月7日(周五)前将个人《考核表》纸质稿(须本人签字)和电子稿交学院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含延聘)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于3月24日(周五)前将个人《考核表》纸质稿(须本人签字)和电子稿交学院办公室。


经济学院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