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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研究生“朝美”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3-12-29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同学: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与建德市朝美日化有限公司协议书的要求及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朝美”奖学金申请评选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年研究生“朝美”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济学院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研究生,专业不限。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朝美”奖学金全院名额10名,奖金为3000元/人。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可多次参评“朝美”奖学金。

三、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且通过英语六级;

5.事业驱动力强,认同朝美文化。

四、评审步骤

根据奖学金评选工作要求,由学院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和选拔工作,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

(一)申请阶段

1.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朝美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等工作。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任委员。

2.研究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填写《“朝美”奖学金评审表》(附件1)、《“朝美”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姓名+XX级+XX专业+朝美奖学金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653434286@qq.com,纸质版送至学院楼317,截止1月2日中午18:00,逾期不再受理。

评审阶段

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和“朝美”奖学金资方代表对申请材料评审,最终确定入围人员。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86731577


附件1:“朝美”奖学金评审表

附件2:“朝美”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朝美”奖学金评选办法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