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学院师生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素养、党性修养。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举办经济学院第二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经党校培训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要求:
1、学员在培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听课,无故缺席者,两次(含)以上无特殊原因请假者,不得结业;
2、学员在培训期间应态度端正,注重学思结合,听课期间必须认真记笔记,不得迟到、早退。培训结束后,课堂笔记须上交并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3、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要上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学习体会,进行交流;
4、培训结束后,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授予党校结业证书。
三、培训时间:
2024年11月
四、培训地点:
法学院4-101
钉钉群二维码(如遇课程时间地点变更,将在群内通知)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党校经济学院第二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安排、学员名单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