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组织建设,培养和发展高素质的学生党员队伍,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员发展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开展2024年下半年发展对象确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基本条件
1.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年满十八周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政治信仰坚定,思想道德素质优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能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表现良好。作风正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候选人应当是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且考核合格。
4.寝室卫生等级为B级及以上。
5.学习成绩原则上要求中等以上,上一学期无必修课不及格现象。
6.积极响应团组织号召,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7.违纪违规受到处分者,违反相关纪律,未受到处分,但情节较为严重,党组织研究认为不宜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期满后可纳入考察。
8.发展对象为:经济学院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发展程序
1.公布发展对象推荐标准,满足标准的入党积极分子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
2.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3.支委会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班委、班级同学和室友等)的意见,召开群众座谈会;
4.支委会将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三、发展时间要求
1.各党支部需在11月5日16:00前按学校党员发展程序要求确定本次发展对象,将《经济学院发展对象情况汇总表、备案表》(附件2)发至邮箱dygzz2024@163.com;
2.学院党委将于11月召开党委会对各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公示;
3.11月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时间大致为3天或24学时;
4.12月中旬前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5.12月底前学院党委审核各党支部接收的预备党员材料。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发展对象征求意见表
附件2.经济学院发展对象情况汇总表、备案表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