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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安排
时间:2021-09-30来源: 作者:点击数:

2019级硕士研究生和导师:

为做好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预答辩时间、地点

各专业预答辩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经济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安排(20211009)。

二、预答辩程序

1.硕士生按学位论文答辩的正规程序进行报告及回答问题,预答辩过程中不得提及导师信息。硕士生进行报告的时间一般为20分钟。

2.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对论文的选题与综述、内容与结构、创新性、写作规范等是否符合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要求进行评判,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表决票》,作出无记名表决结论。2/3及以上委员表决“直接送审或修改后按期参加盲审”视为预答辩通过,否则将延期一个月以上重新参加学院组织的预答辩。

3.预答辩委员会应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将评议意见填入《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4.硕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同意后,10月27日前提交“审查论文”纸质1本,由学院进行论文形式审查。

5.10月29日前,学院完成学位论文的形式审查,11月1日后进行论文重合率检测和匿名评审。

三、注意事项:

1.10月10日前以专业为单位提交“预答辩论文”电子稿1份,电子稿(命名: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硕士生根据预答辩委员会人数自行打印论文纸质稿,预答辩当天带至教室。

2.预答辩论文严格按照“盲审用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制作,A4纸双面打印装订。

经济学院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