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学院通知 > 学生通知 > 研究生 > 正文

研究生

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学位论文查重和匿名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19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研究生和相关导师:

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和匿名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使用说明(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一)研究生在线论文提交准备工作

打开校园信息门户,登陆“研究生系统(新版)”,在首页点击“个人基本信息”,确定个人的导师信息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或没有,需要联系学院完善导师信息,否则提交后导师无法看到。

(二)送审论文上传

打开校园信息门户,登陆“研究生系统(新版)”,首页上点击“送审论文上传”,即可打开上传论文的界面,根据要求填写论文题目、字数、关键词等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论文原文和摘要,最后点击“提交”即可。

注意:1、关键词需要添加3-5个,研究方向需要添加1-2个;2、创新点为选填项;3、论文原文附件为pdf格式,摘要为txt格式;4.论文不能出现含有导师姓名、作者姓名以及其它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5、提交前确保已上传2个附件。

(三)导师审核

导师登录校园信息门户后,在左侧“业务系统”中点击“研究生系统(新版)”,点击“学位论文管理——学位论文审核”后,页面出现学生上传的论文清单,点击“导师审核”,可以打开学生的论文详情,再点击论文的附件名称,可以下载论文附件进行查阅,最后选择“通过”或“退回”,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审核。

(四)学院审核

研究生秘书登录校园信息门户后,在左侧“业务系统”中点击“研究生管理平台”,点击左上角的“切换”,选择“学位管理”,再打开学位论文审核,页面出现导师审核通过的论文清单。

单个审核:点击“学院秘书审核”,可以打开论文详情,选择“通过”“退回”,进行单个审核;

批量审核:勾选一个或多个学生,点击“一键通过”“一键退回”,可以进行批量审核。

二、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注意事项

1.我校使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2)”进行重合率检测,比对范围如下: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互联网资源(包含贴吧等论坛资源)、英文数据库(涵盖期刊、博硕、会议的英文数据以及德国Springer、英国Taylor&Francis期刊数据库等)、港澳台学术文献库、优先出版文献库、互联网文档资源、图书资源、CNKI大成编客-原创作品库、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个人比对库。我校仅承认本校所使用系统的检测结论,由于校内外检测系统不同导致查重结论不同,校内检测重合率超标导致研究生无法按期送审的情况,由研究生本人承担风险。

2.研究生在系统提交论文时应该审慎选择论文的最终稿进行上传,并对上传论文承担学术诚信责任,不得以“提交论文版本错误”为借口对重合率超标的论文提出重新上传和查重的申请。

三、学论文查重、匿名评审及答辩工作时间安排

预答辩通过后才能提交送审论文。第一次预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参加第一批查重、送审。未参加第一次预答辩以及第一次预答辩未通过者,如能在11月25日前通过第二次预答辩的,参加第二批查重、送审。

工作环节

第一批时间安排

第二批时间安排

负责部门

工作内容

备注

研究生在线提交送审论文(论文封面上不用填写送审编号,送审编号由系统生成),导师网上确认。

11月1日前

11月26日前

学院

论文重合率检测与盲审

重合率检测

11月5日前

11月30日前

研究生院

盲审:经重合率检测合格的论文,学校统一组织送审;未合格的论文,退回研究生做重大修改,送审延后。

11月8日—

12月6日

12月2日—

1月5日

研究生院、学院

答辩申请

盲审合格者递交《答辩申请表》,学院审查答辩资格,将符合资格者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12月10日前

1月9日前

学院

符合资格者根据盲审意见进一步完善论文后,向学院递交论文答辩文本,份数由学院确定(按研究生院要求制作)。

12月17日前

1月11日前

学院

申请人向学院递交《硕士学位申请表》1式2份

12月17日前

1月11日前

学院

论文答辩

按《浙江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的要求操作

12月31日前

2月28日前

学院

答辩材料汇总、归档

1.研究生根据答辩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

2.学院整理答辩材料(包括论文评阅书、答辩会议记录、表决票、决议书等)。

3.研究生向学院递交2本经本人和导师签字的正式论文(其中1本学院留存,1本由研究生秘书统一交图书馆),论文电子文档在研究生新系统中提交。电子文档应该是完整的(含封面)论文最终稿,电子论文命名为:学号_专业名称_论文题目_研究生姓名

1月10日前

3月7日前

学院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做出授予学位的建议

1月13日前

3月7日前

学院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