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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研究生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17-04-24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泰隆商业银行“泰隆之星”奖学金协议书的要求及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评选工作安排,现将推荐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研究生候选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经济管理类在校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泰隆之星”奖学金名额为全校每年10名,奖金为8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一)学习优良、刻苦努力,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综合素质测评居班级前10%;

(二)曾获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次或者获得学业奖学金二等奖学金2次及以上;

(三)认同泰隆,毕业后有意向到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工作;

(四)在校期间寝室卫生成绩合格;

(五)初选入围者需至少满足以下任意两个方面:

1、在校期间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并且表现优秀;

2、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和实习活动,并且表现突出;

3、通过经济类、管理类、法律类、IT类、外语类等专业证书的全部或部分考试;

4、获得校内外奖项或荣誉。

四、评审步骤

根据奖学金评选工作要求,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及初选工作,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

(一)申请及初审阶段

1.各学院须成立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

2.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各学院按照学校规定、分配的名额和申请学生的情况组织初评,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奖学金推荐学生材料,于4月2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稿送至党委研工部(行政楼212)。研工部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学生情况进行审核评定,最终推荐2名研究生候选人参加学校总评。

(二)复审和决赛阶段

1、学校和泰隆银行成立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入围初评的名单进行复审,最终确立16名入围决赛的候选人。

2、学校召开评审会,对入围候选人进行决赛,决赛形式另行通知。评审领导小组现场当场打分,并按1:1名额比例公布评选结果,确定最终奖学金的名单。

五、推荐名额分配

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

推荐名额

1

财政税务学院

1

2

公共管理学院

1

3

会计学院

1

4

金融学院

1

5

工商管理学院

1

6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1

7

经济学院

1

8

法学院

1

9

外国语学院

1

10

数据科学学院

1

11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1

合 计

11

联系人:宋思圆 联系电话:0571-87557136

邮 箱:yjs@zufe.edu.cn

六、其他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遵照浙财大学〔2017〕6号文件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与职责。在评比过程中若发现获奖者中有弄虚作假等重大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资格,追回所发奖金,并由学校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