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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浙农-阳光”奖学金研究生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17-04-24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浙农-阳光”奖学金评选办法》(浙财大学〔2017〕6号)文件要求和学校2017年“浙农-阳光”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浙农-阳光”奖学金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主要针对经管类专业学生,其它专业在创新创业或社会实践能力方面特别突出者也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

(一)学生需同时具备下列六个条件方可申请:

1.热爱国家,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学习优良、刻苦努力,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一定的班级、学院或学校学生干部经历,在校期间无课程成绩不及格。

3.富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参与过校内外创新创业项目或拥有校外企业实习经历,受到学校或相关单位的书面肯定。

4.在校期间寝室卫生成绩合格。

5.事业驱动力强,认同浙农企业文化,在企业就业的意愿强烈,身心健康。

6.其他认可的条件。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浙农-阳光”奖学金的评选:

1.受党、团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警告(含)以上﹜。

2.受到学业警告或退学警告。

3.其他认定为可以取消奖学金的情形。

三、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浙农-阳光”奖学金名额为全校每年10名,每名5000元。

四、评审步骤

(一)申请及初评(5月上旬)

1.各学院须成立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浙农-阳光”奖学金评选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

2.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浙农-阳光”奖学金申请表》。各学院按照学校规定、推荐名额和申请学生的情况组织初评,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奖学金推荐学生材料,于4月2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稿送至党委研工部(行政楼212)。研工部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学生情况进行审核评定,最终推荐3名研究生候选人参加学校总评。

(二)面试(5月中旬)

面试采取在学校进行面试的方式,面试小组成员由浙农与相关子公司人事负责人组成,结合面试情况和预审材料,按获奖名额2倍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选择参加“浙农-阳光”奖学金面试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获得“泰隆之星”奖学金的资格。

(三)演讲与答辩(5月下旬)

通过面试的同学参加演讲与答辩环节,评委由学校有关处室领导、浙农子公司领导及集团公司有关人员组成。确定10位获得奖学金学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推荐名额分配

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

推荐名额

1

财政税务学院

1

2

公共管理学院

1

3

会计学院

1

4

金融学院

1

5

工商管理学院

1

6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1

7

经济学院

1

8

法学院

1

9

外国语学院

1

10

数据科学学院

1

11

人文与传播学院

1

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3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1

合 计

13

联系人:宋思圆 联系电话:0571-87557136

邮 箱:yjs@zufe.edu.cn

六、其他

申请奖学金学生须遵照浙财大学〔2017〕6号文件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与职责。在评比过程中若发现获奖者中有弄虚作假等重大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资格,追回所发奖金,并由学校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浙农-阳光”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财经大学“浙农-阳光”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3.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