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学院通知 > 正文

学院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4-24来源: 作者:点击数:

学生各班:

为引导广大受助学生进一步增强爱党爱国、自立自强、诚信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劳动观养成良好劳动品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曾经或正在我校统一安排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的在校本科生。(含专业化团队成员)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态度端正,责任心踏实肯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五)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推荐数量

各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

四、推荐材料要求

(一)学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勤工助学之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个人事迹需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岗位工作经历和自立自强故事。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文中配图需另外命名发送一份原图。个人事迹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文档以学院+姓名格式命名。

(二)个人事迹应生动展现学生不畏困难、自立自强、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推荐资格且不后补。

五、活动实施

学校将遴选推荐5名优秀学生代表参与全省评比。省中心将组织专家遴选复评,推选出若干名“勤工助学之星”,并择优在省级相关媒体平台推荐宣传“勤工助学之星”优秀典型事迹,特别优秀的将推荐至全国相关媒体平台。

请有意向申请同学于5月8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交到学院楼317,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318816592@qq.com。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