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学生园地 > 日常管理 > 正文

日常管理

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5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4-12-09来源: 作者: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5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组织学生自主申报,依据校内差额评审结果和省级立项分配指标,向省实施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2.省实施办公室审定申报材料后,确定年度立项项目。

相关事宜

1.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2.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把关差额评审、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3.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使用过程中,每个项目单独设立报销账户、单独报送用款计划、单独记录经费支出。

4.具体要求参照《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执行。

申报对象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我院初选流程

1.项目申报需由学生个人(团队)申请,所在学院初审、推荐。学院择优确定入选项目。

2.学校在学院推荐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优秀项目若干报送至省级评审,并及时在校团委网站进行公示。

请各参赛团队于2025年1月16日前,将申报书(Word版本和PDF版本)、202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一并打包(申报书命名:申报书+班级+姓名+项目名称,项目汇总表命名:汇总表+班级+姓名+项目名称;压缩包命名:2025新苗计划+班级+姓名+项目名称),发送至电子邮jjxuechuang@163.com。

学院联系人:俞老师,86732321。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