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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学评教”总结性评价的通知
时间:2022-05-30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班学生:

按照《浙江财经大学本科课程“学评教”实施办法》(浙财大〔2022〕54号),为做好本学期“学评教”总结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课程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面向本科生实际开设的全部课程。

二、评价时间

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26日

三、评价地点

参评学生可通过校园网覆盖下的电脑(建议)、手机等设备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评价”菜单下完成全部课程的评价。

四、评价方式和要求

(1)本学期评价工作采用“教学规范评分+教学效果排序”综合法,即学生对每门课程教学规范程度进行量表打分的同时,对所上课程教学效果进行排序。

其中,“评分”是指让学生根据量表通过打分方式对教师教学规范作出评价。评价入口如下:http://jwxt.zufe.edu.cn/sso/driotlogin?url=xspjgl%2Fxspj_cxXspjIndex.html%3FdoType%3Ddetails%26gnmkdm%3DN401605%26layout%3Ddefault

“排序”是指让每位学生对本学期所上课程的教师教学效果进行排序,根据同一序号课程所有参评学生的排序结果计算标准化排序分。参评学生可根据使用设备选择不同的入口。

电脑端(建议):http://jwxt.zufe.edu.cn/sso/driotlogin?url=xspjgl%2Fxspxpj_cxXspxpjIndex.html%3Fgnmkdm%3DN401607%26layout%3Ddefault

手机端:http://jwxt.zufe.edu.cn/sso/driotlogin?url=xspjgl%2FxspxpjMobile_cxXspxpjxxIndex.html%3Fgnmkdm%3DN401608%26layout%3Ddefault

(2)参评学生应认真负责完成评价。

(3)评价结果将以不记名的方式反馈给任课教师。

(4)高水平运动员学评教由体育部单独组织。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部)做好有关组织动员工作,确保评教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2)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分”和“排序”两项评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的,选课权限将会受到限制。

(3)“学评教”过程中如遇问题,可与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6738581,欧老师。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