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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选聘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院长助理的通知
时间:2014-10-14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系、各教研室: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经请示校党委组织部同意,面向全院选聘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院长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学院科研、学科、学位点和研究生等工作。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真抓实干,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身体健康,能全身心投入学院工作。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6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选聘程序

(一)自荐报名和民主推荐(10月14日—16日)

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进行会议投票推荐;教职工进行自荐报名。

(二)资格审查(10月17日)

对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答辩(10月21日)

学院组成面试答辩小组,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答辩。

(四)酝酿决定拟任人选(10月22日)

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会议投票推荐、面试答辩和日常工作表现等情况,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五)任前公示(10月22日—26日)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进一步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

(六)发文聘任(10月27日)

根据公示情况,正式发文聘任。

四、相关要求

请符合任职条件并有任职意愿的本院教职工于10月16日16时前将报名表交学院党总支(联系人:范建锋,联系电话:86735808,邮箱:fjf@zufe.edu.cn)。

附件: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干部选聘自荐报名表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