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6〕4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在《经济学院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名单》公示期间,有1位同学补充录入,补录学生为24经济学1张琪若。
公示期为10月28日--10月31日,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31日下午16:00前以电话或邮件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学院将在完成审批程序后上报学校审核。
联系电话:8673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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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