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现将我院2026--2027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9月24日-9月27日,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对评议结果持有异议,请以实名形式反馈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86732466 邮箱:1040780791@qq.com
地点:6号学院楼313c办公室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