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5〕4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对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初评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11月3日--11月6日,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6日下午16:00前以电话或邮件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学院将在完成审批程序后上报学校审核。
联系电话:86732466
地点:6号学院楼313C办公室
邮箱:1040780791@qq.com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