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5〕4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在《经济学院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名单》公示期间,有4位同学补充录入,补录学生为22国贸马宝瑞、22国贸路镇西、23数字经济2班冷斌旭、24国贸3班赵海燕。
公示期为10月21日--10月24日,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24日下午16:00前以电话或邮件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学院将在完成审批程序后上报学校审核。
联系电话:8673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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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