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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17来源: 作者:点击数:

学生各班:

为表彰先进,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18—2019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象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面向我院2016、2017和2018级普通本科学生。

二、评选办法、比例及条件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将根据学校制订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的评选细则,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前提下,公平公正有序实施。

学校评选办法一览:

1.《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2.《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

3.《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申请办法》;

4.《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优秀班级、先进团支部申请办法》。

三、步骤

2018-2019学年评奖评优工作步骤、进程安排如下:

(一)申请及汇报阶段(9月17日-9月26日)

1.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各班对申请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确定初评名单。所有加分证明材料截止提交时间为9月23日16:30;

2.各班向辅导员书面汇报初评情况;

3.各班在学生班级QQ群、微信群公示综合测评、奖学金初评名单;

(二)填表及初审阶段(9月27日-9月28日)

组织学生填写各类申请表,辅导员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三)审核阶段(9月29日-9月30日)

1.学院对各类表格进行审核;

2.上报学校,学院初评名单;

各班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并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

四、组织实施

1.各班应高度重视此次评奖评优工作,各个学生班级须成立评审小组,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并确定各级评审组织负责人;

2.各班应认真组织落实此项工作,负责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须认真学习综合测评、奖学金、荣誉称号及先进班级申请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学院将要求学生如实、认真填写各类申请表格,相关内容须填写齐备。学院对申请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

4.各班应对所报EXCEL名单中填报学生学号、建行卡号(必须为获奖本人,且杭州建行借记卡)等信息务必准确、真实,该项工作应落实专人负责,仔细核对,杜绝错输、漏输与重复输入;

5.各项初评结果必须在班内公示,并及时听取学生意见,若学生对本人或他人的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及评审小组提出,各班评审小组和学院应及时复核并在3日内答复学生。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