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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专业(类)准入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24日 12:34  点击:[]

各学院、2019级、2018级学生:

为保证下学期第一周2019级、2018级学生专业(类)准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9级、2018级符合《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大类分流及专业准入准出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2018117号)、《浙江财经大学2019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浙财大〔2019169号)、《浙江财经大学2018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浙财大〔2018206号)文件规定条件者。

申请范围

全校所有专业(类),但艺术类与非艺术类招生专业(类)之间不得申请

三、专业(类)准入计划

经各学院申报准入名额(已实施大类分流的类名额在各专业间进行分配),学校核定,各专业(类)准入名额详见《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2019级各专业(类)准入计划》(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2018级各专业(类)准入计划》(附件2)。

四、申报和审批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下学期报到时216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专业(类)准入申请并提交,每位同学限报一个专业(类)志愿,截止时间为周一(217日)晚上24

申报途径:“报名申请”“学生专业(类)准入申请”“申报”,不需上传附件。

申请准入人数超出专业(类)准入名额时,学院应根据专业(类)准入筛选规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准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2、各学院于第一周周四(220日)前将拟准入学生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及分配班级,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于周五公布专业(类)准入学生名单。

五、专业(类)准入后的教学管理

1经批准专业(类)准入的学生从准入所在学期开始,执行准入专业(类)的培养计划。因专业(类)准入引起的课程相关问题,符合免修条件的,依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免修规定》在开学第三周内办理免修手续。需要补修的应参加课程补修,补修大于16学分的,允许转入下一年级学习(需办理延长学制手续)。

2专业(类)准入学生补退选课的安排另行通知。

如有其他问题,请与教务处联系,电话:8755706388063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2019级各专业(类)准入计划

附件2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2018级各专业(类)准入计划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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