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本科生
各部门、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大类分流及专业准入准出实施办法》、《浙江财经大学2023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实施方案》,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准入资格审核情况予以公布,公示期一日,如有异议,请联系经济学院教学办公室,电话:86735761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经济学院2023级本科生准入资格情况名单
经济学院教学办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