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学院通知 > 学生通知 > 本科生 > 正文

本科生

关于组织22-23,1学期课程缓补考考试的通知
时间:2023-03-03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浙财大〔2021〕243号文件的规定,除尔雅等特殊课程外,所有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缓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组织安排

(一)考试时间

缓补考定于3月7日(周二)至3月10日(周五)进行。上午:8:10--10:10; 10:30--12:30,下午14:00 --16:00(16:30),晚上17:30 --19:30。

(二)考试要求

1、考生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携带校园一卡通的,须有所在二级学院开具的考试身份证明),按考试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座位就坐。考试时应严格遵守《浙江财经大学考场规则》,如有违纪,按《浙江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2、注“*”的监考人员为考场负责人,须在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考试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8)领取试卷,所有监考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做好考前的试卷分发准备工作。监考过程中,监考人员须按《监考人员须知》要求认真监考,仔细核对课程名称和学分,要求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到。考试结束后,认真清点试卷,如实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试卷袋上相关栏目,并及时将试卷交回。

3、特殊课程不参加缓补考,具体由开课学院确定。

4、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可参加补考。旷考、考试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重修和缓考不及格的,不得参加补考。请学生核对本人缓补考信息,如有问题请在3月3日16:00前与教务处考试管理办公室(87557061)联系。

5、说明:如果不参加本次考试,同学必须在3月3日16:00前通过学院教学办老师反馈给教务处考试办,确认不参加缓补考,不反馈则系统默认是参加考试,不参加考试就是旷考,总评成绩零分不安排补考(期末卷面零分,经开课学院核对试卷,可安排补考)。

(三)成绩评定与报送

1、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浙财大〔2021〕243号文件规定,补考成绩按考试成绩评定,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缓考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

2、成绩单报送及录入要求:

(1)成绩单报送及成绩录入流程同期末考试;

(2)请各阅卷教师于3月13日(周一)前将缓补考成绩成绩表(一式三份)交课程所在二级学院(部)办公室。

(3)请课程归属二级学院(部)教学秘书于3月14日(周二)前将缓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二、其它课程组织安排

未安排缓补考的其它课程,学生可参加课程重修或修读其它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