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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二阶段课堂教学评价的通知
时间:2021-06-11来源: 作者: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二阶段课堂教学评价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班学生:

为做好本学期第二阶段课堂教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课程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际开设的全部课程。

二、评价时间

本阶段网上评价截止时间如下:2021年7月10日16:30。

三、评价地点

校园网覆盖下的电脑、手机等。

四、评价方式和要求

(1)参评学生应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全部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

(2)参评学生应认真负责完成评价。

(3)评价结果将以不记名的方式反馈给任课教师。

(4)高水平运动员学评教由体育部单独组织。预科生不需参评。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的,选课权限将会受到限制

(2)被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对该门课程的评价无效,评分不作统计。

(3)其他事项参见《浙江财经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评教”实施办法》(浙财大〔2013〕279号)。

(4)“学评教”过程中如遇问题,可与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