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学院通知 > 学生通知 > 研究生 > 正文

研究生

关于2015年度研究生院级科研项目结项的通知
时间:2016-10-27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年级、各专业研究生:

2015年度立项的研究生院级科研项目应于2016年11月15日前结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1.院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的结项,要求课题负责人提供结项报告书(含电子稿)和结项报告纸质材料各一份。

2.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经济学院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撰写结项报告字数不得少于10000字,具体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思路和方法、主要内容、理论与实际意义、创新之处和取得的成果,并于2016年11月18日前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3.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结项鉴定,于11月21日前将结果及结项报告报经济学院学术委员会。

4. 经济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后,发放项目经费。经费为每项500元,对于不能按时结项或无故终止的项目,予以撤项。未通过结题鉴定的,不予发放。

附件1:《经济学院2015年度研究生院级科研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经济学院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

附件3:《经济学院2015年度院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

附件4: 经济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结项报告封面

经济学院

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