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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经济学院2015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二次开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17来源: 作者:点击数:

2015级研究生和导师:

为做好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二次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位点成立由四至五名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开题指导小组。

2.确定开题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4月19日(本周三前)研究生填写并提交《浙江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A4双面打印5份(以下简称《开题报告表》),提交经导师签字同意的《硕士学位论文二次开题申请表》纸质1份

(2)各学位点举行开题报告会,研究生作开题报告,开题指导组成员进行评议。

(3)研究生根据开题报告会上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开题报告表》。

(4)学院对修改后的《开题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

3.二次开题通过后,学生提交《开题报告表》纸质稿1式3份及电子稿。

4.各学位点具体开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

      2.硕士学位论文二次开题申请表

经济学院科研办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