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研究生和导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时间安排
各学位点成立开题指导组具体负责实施开题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经济学院2017级各专业开题时间安排》。
二、开题工作程序
1.研究生按学号顺序作开题报告,时间控制在15分钟。
2.研究生认真记录开题指导组老师给出的意见,根据开题报告会上的意见对开题报告表进行修改和完善。
3.导师对修改后的开题报告给出意见,同意学生进入论文工作阶段。
4.学院对修改后的《开题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
三、开题后提交材料
研究生提交经导师审批同意后的《开题报告表》电子稿及纸质材料1式3份。
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