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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第十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时间:2019-09-07来源: 作者:点击数:

学生各班: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素质,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将浙江省第十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相关要求提前通知给你们,请做好组织与实施。现将竞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99月—20205

二、参赛对象

凡在举办大赛(国赛)终审决赛的20207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赛事;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举办省级决赛当年的7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三、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竞赛项目所属类别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所属领域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类别。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

2、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具备参赛资格、需在2020430日前,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作品申报书见附件2

3、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具备参赛资格的,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作品申报书见附件3

四、赛程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9月下旬)。各学院部门按照通知等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建立本学院部门竞赛的组委会、评委会,明确竞赛步骤和评审标准。

2、校级竞赛阶段(11月下旬—12月底)。举行本校决赛并遴选出作品参加省赛(采取匿名书面评审+现场PPT答辩的形式)。

3、省赛辅导阶段(1-3月)。学校邀请评委专家为参加省赛的作品进行集训。内容包括创新创业知识、风险资本运营、资本市场运作、创业计划书的撰写指导等。

4、全省决赛阶段(4月上旬—5月中旬)。学校将在4月上旬举行省赛模拟答辩,5月中旬组织参加全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

5、总结表彰阶段(6月)。省级竞赛组委会将评选表彰浙江省第十一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项目和团体,并在此基础上选定作品上报全国竞赛组委会。学校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大学生竞赛管理试行办法》(浙财院[2006]28号)和《浙江财经大学综合实践活动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教〔20174号)对获奖项目和团体进行奖励。

五、相关要求

1、请同学们将作品于201911月15日前统一交至6号学院楼315办公室。提交材料包括:作品申报书(一式三份)、参赛作品(商业计划书)(一式三份)、纸质版作品汇总表(一式两份),作品申报书需与参赛作品装订在一起。

2、作品申报书、参赛作品(商业计划书)、作品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4)打包发邮箱:jjxuechuang@163.com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工作领导小组职能,高度重视该项赛事;要精心组织,夯实基础,调动专业教师的积极性,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物质技术支持;要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利用各种媒体途径,在校园中形成崇尚创新、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费老师、上官同学

联系电话:0571-86735887、15605708336

 

经济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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