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及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人员构成
(一)考核推荐组(9人)
组长:王正新
成员:外请专家2人、胡亦琴、罗俊、唐要家、吴宏、吴意云、王鑫鑫
(三)监督组(3人)
组长:崔泰铭
成员:张湖东、李伶俐
二、考核推荐对象(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教师系列:马汴京、唐兆希
研究员系列:于羽
(二)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教师系列:李雨真、李佳慧、张懿、郑万军
研究员系列:冯阔、程晓宇
三、考核推荐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23年12月21日(周四)13:30
地点:经济学院6号楼210会议室
四、考核推荐会议程序
1.组长宣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纪律守则》;
2.听取申报人员及资格审核情况汇报;
3.对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成果进行审议;
4.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织答辩:
(1)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成绩、今后工作设想等。申报人员PPT进行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
(2)答辩。对申报人员的陈述内容进行提问,答辩重点一般应放在申请人的学术水平、教学业绩、科研创新、岗位履职以及聘后工作计划和目标等方面。
5.对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教学业绩、学术水平、综合能力等进行评议,并投票。
6.统计选票,宣布表决结果及排序情况,形成评议意见,对申报人员进行统一推荐排序。
五、考核推荐组表决规则
1.考核推荐组成员须三分之二(含)以上方为有效,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结合量化打分。
2.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凡选“同意”或“不同意”推荐的需同时进行量化打分。分值满分100分,“同意”推荐的要求打分在60分(含)以上,“不同意”推荐要求打分60分以下,投“弃权”票的不进行量化打分。
3.申报人员须获得考核推荐组“同意”票得票数超过实到评委数三分之二(含)以上,方可获得推荐资格。
4.考核推荐组按申报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同意”票得票数进行排序。如申报人员获得“同意”票得票数相同,则参考其获得“不同意”票数,“不同意”票数少的排序为先。如获得“同意”、“不同意”票数相同时,则按申报人员申报职务等级的量化评分结果来确定推荐先后顺序。申报人员的量化评分为有效计分票(即不含弃权票)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5.投票表决后,由监督组进行计票统计,组长担任监票人,组员担任计票人,进行现场计票。计票结束后,书面填写《经济学院考核推荐组选票汇总票》,使用黑色签字笔,并无涂改。计票人、监票人在汇总表中签字。
六、保密要求及其他
1.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成员应承担保密义务,除按规定公布的信息和受委托做出解释的事项外,会议讨论的内容均属保密范围。与会者均不得向当事人及任何组织或人员通报情况和解释原因。
2.如考核推荐组成员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会,导致参会评委不足三分之二的,将提前对评委进行调整,并将调整结果报人事处。
3.如果评审中遇到实施办法中没有明确的事项,或者与学校规定不一致的事项则以学校的相关规定为准。如果学校没有相关规定,以学院考核推荐组的处理意见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黄伟泷,电话:86735886。
经济学院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