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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通知
时间:2014-09-23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广泛征集推荐的基础上推荐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1家、省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单位限推荐优秀单位1家,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1名。自2013年以来,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被提名推荐(校领导班子成员及省管干部不参加推荐)。可推荐本单位及其个人,也可推荐校内其他部门单位及其个人。
二、推荐条件
(一)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推荐条件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领导班子求真务实、讲求实效,勤勉尽责、诚信办事,以人为本、关心群众,廉洁自律、作风优良,得到群众的认同和支持。主要领导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识强,模范带头作用好。
2.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完善。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党员带头、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和体制机制,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单位建设发展的全过程和每个环节。坚持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思想政治工作措施得力、活动丰富、成效明显。
3.注重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把解决员工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帮助员工排忧解难。重视心理健康建设,健全心理咨询网络,把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贯穿、渗透、体现于思想政治工作全过程,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健康。
4.思想政治工作富于创造。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对干部员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形势政策任务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积极探索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规律,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载体,工作创新性明显。注重思想政治工作规律研究,形成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用价值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成果。每年至少有1—2篇理论研究、经验总结、调研报告在行业以上报刊发表。
5.单位工作成绩显著。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2013年1月以来,在安全管理、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无责任事故,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善于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实践,有一定影响力的理论研究成果。
2.工作业绩明显。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善于结合学校中心任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注重调查研究,能及时了解掌握师生思想状况,做好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导,善于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
3.人格魅力突出。注重发扬民主,维护团结,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自身形象。工作作风扎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经常联系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三、推荐要求
推荐名单请于9月23日下班前报送我部,并附推荐理由。电子邮箱:xcb@zufe.edu.cn,地点:行政楼317办公室,联系电话:87557041。
党委宣传部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