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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经济学院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组的通知
时间:2016-11-15来源: 作者:点击数: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2016年度经济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组。

一、考核推荐组名单

(一)考核推荐组名单

组长:胡亦琴

成员:王力 崔大树 项后军 吴宏 刘亚玲 邱风

(二)考核监督组名单

组长:沈水法

成员:张哲 邵慰

二、考核推荐组的工作任务

1.对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成果进行审议;

2.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聘;

3.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考核推荐;

4.经投票表决,确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评聘结果,确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考核推荐结果及推荐排序;

5.总结归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推荐意见,为学科评议组和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提供评审建议。

三、考核推荐组会议程序

考核推荐组原则上由组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会议程序如下:

1.组长宣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纪律守则》;

2.听取本组申报人员及资格审核情况汇报;

3.对本组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成果进行审议;

4.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和投票;

5.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表决并排序;

6.宣布表决结果及排序情况,形成考核推荐组评议意见;

7.评审结果及材料交人事处。

四、考核推荐组表决规则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1.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未出席会议的人员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申报人员获得的“同意”票超过实到评委数的三分之二(含)时,则获得通过。如获得的“同意”票不到实到评委数的三分之二的,则不通过。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推荐

1.投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结合量化打分。

2.选票设“推荐”、“不推荐”和“弃权”三个选项。

凡选“推荐”或“不推荐”的须同时进行量化打分。分值满分100分,“推荐”要求打分在60分(含)以上,“不推荐”要求打分在60分以下,“弃权”的不进行量化打分。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为有效计分票(即不含弃权票)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3.申报人员获得的推荐票超过实到评委数的三分之二(含)时,则获得推荐资格;如获得的推荐票不到实到评委数的三分之二的,则失去推荐资格。

4.对获得推荐资格人员根据所获得的“推荐”票数根据申报职务等级(副高或正高)进行综合排序,不区分申报系列;如所获得“推荐”的票数相同时,则按量化评分结果来确定先后顺序;如获得“推荐”票数和评分均相同时,则再重新量化打分排序。不作并列排序。

5.投票表决后指定计票人2人,监票人1人进行现场计票。计票人、监票人在汇总表中签字。

五、考核推荐组组织工作要求

1.学院根据学校要求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同意后在学院公开。

2.考核推荐组须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出席方为有效,如有成员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会导致考核推荐组参会专家数不足三分之二的,提前对考核推荐组成员进行调整,并将调整结果报告人事处。

3.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成员应承担保密义务,除按规定公布的信息和受委托做出解释的事项外,会议讨论的内容均属保密范围。与会者均不得向当事人及任何组织或人员通报情况和解释原因。

4.考核推荐组按学校规定将考核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推荐结果经组长签字后报人事处。

5.根据2016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整体工作部署,学院在11月18日前成立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确定考核推荐组会议时间,并在11月25日前完成考核推荐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秀琴,电话:86735886。

经济学院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