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新财经战略”,构建新财经学科体系,打造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形成若干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研究所,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学科带头人和高水平研究团队培育办法》规定,决定启动“研究所”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所设置数量
学院拟设立研究所数量5个左右。
二、基本条件
1.研究所负责人
(1)研究所负责人应为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创新性思想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治学严谨、师德高尚,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大影响,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把握研究所的前沿研究方向和建设过程。
(2)研究所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熟悉学科发展前沿和趋势。近五年主持过1项及以上国家级项目(纵向课题),在新版期刊目录内发表一级A 1篇或一级B及以上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或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或研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或省级及以上部门采纳1项)。
2.研究所成员构成
研究所成员一般为5-10人;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中40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不同团队间成员的重合程度一般不得超过1/5;同一成员参加高水平研究所的数量不得多于2个。
3.运行基础
研究所应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形成研究团队,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和撰写高水平论文,拥有良好的合作机制和学术氛围,体现团队协作和创新精神。
三、支持与管理
1.研究所建设期为四年(2024—2027年),基础建设经费为每个研究所5万元。学院将在建设中期组织专家对研究所建设情况进行评审,对评估优秀的研究所给予5万元的经费支持,良好的研究所给予3万元的经费支持。
2.研究所需形成3个左右前沿学术研究方向,每年至少组织3次以上国家级课题论证工作,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学术讲座,每年需提供团队建设进展报告一份。
四、申报时间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所负责人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所申报书》(附件1),申请书一式3份于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 xuanzn@zufe.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宣振宁 王岭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所申请书》
2.《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学科带头人和高水平研究团队培育办法》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