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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2-06-20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2年工作要点》(教高司函〔2022〕1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智慧教学建设,促发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的信息化、智能化,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组织模式,学校决定启动建设一批校级跨学科、跨学院、跨校际、动态开放的虚拟教研室。现将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协作共享、分类探索建设原则,探索“智能+”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建设路径、运行模式等。建设一批理念先进、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虚拟教研室,锻造一批高水平教学团队,培育一批高水平教学研究与实践成果,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和质量文化,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建设任务

1.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通过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跨校际的开放合作,突破常规边界,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优势互补。

2.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提升教师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3.共建优质资源。通过构筑良好的组织生态,充分激活各方资源,凝聚创新思维,促进学科交叉和技术融合,实现师资交叉、课程融合、资源共享、协同创新。推动高校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4.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三、建设要求

1.建设范围: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依托我校优势学科专业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建设内容: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申请建立的虚拟教研室应主动服务专业与课程建设,基于专业、1门课程或跨学科(专业)课程群,重点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关键问题、重点问题和个性难题。

四、申报条件及政策支持

1.虚拟教研室创始成员人数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教研室成立后需建设专门的网站。

2.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由各级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3.学院(部)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

4.已经立项在建的各级基层教学组织,不再参加申报。

5.虚拟教研室由发起教师所在学院牵头申报。

6.学校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并给予专项经费支持。立项的项目将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基层教学组织。

五、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策划整合,积极推荐申报,以学院为单位2022年9月10前将纸质申报表(附件)一式五份报送教务处,电子版请发邮箱2505773755@qq.com。

联系人:何老师(86731576)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教务处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