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2级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2025〕317号)要求,为规范开展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报名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济学院2022级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文华创新班)。
二、推免依据
此次推免工作将根据学校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经济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
三、申请推免的基本条件
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勇担时代使命,能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社会责任感强,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能够胜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三)学业优秀,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专业素养、科研潜质和发展潜力。按照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至少修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最低毕业总学分的80%。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成绩纳入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无不及格记录,以首考成绩为准。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原则上应在同年级同专业(即同一培养方案的为同一专业)前15%以内,学校推免工作启动时,课程有缓考的,按0分计算。
(四)外语水平优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
(五)境内外高校交换学习经历所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在总成绩单中显示,但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范围。
推免综合成绩评价方法
对于满足推荐基本条件的推免对象,学院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制定推免综合成绩评价办法。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相加组成,总分上限为6分。所有参加推免遴选的学生均需参加学生所在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具体评价方法如下:
(一)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是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成绩,无不及格记录,以首考成绩为准。以各门课程首考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形式体现,总分上限为5分。
(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包括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社会服务及其他符合全面发展导向的因素。素质评价成绩为各类素质加分之和,总分上限为1分。学生在同一类目中有多项加分时,仅取最高项,不累计。加分项认定截止日期以具体工作通知为准。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刊物、赛事,从严审核认定。
1.科研成果。
以独立或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且以浙江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学校认定的二级以上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一级期刊加1分,二级期刊加0.5分,加分上限为1分,有多篇成果的论文,就高只认定一项。
2.竞赛获奖。
(1)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系列赛事(以下简称“三大赛”)中,代表浙江财经大学参赛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相当奖项)及以上奖项且团队自然排名前三的、参加《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中其它国A、国B、省A级本科生赛事,可获得加分,加分上限为1分,加分分值见细则附件1。如以团队参赛,队员须全部为学校在校本科生,且团队自然排名前三。
(2)在重大体育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加分上限为1分。加分分值见细则附件2。
(3)在艺术类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加分上限为1分。加分分值见细则附件3。
3.参军入伍服兵役。
对于本科阶段应征入伍服兵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加0.1分;在服役期间荣获嘉奖、“四有”优秀士兵嘉奖加0.2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加0.5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招生报名条件的,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4.社会服务,包含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学生干部等。
(1)本科期间获评“志愿先锋”荣誉加0.1分,加分上限为0.1分。对本科期间在学校认定的国际组织实习四周以上或者累计志愿服务小时数≥225小时并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加0.1分(不与“优秀青年志愿者”和“志愿先锋”重复加分),加分上限为0.1分。
(2)学校相关部门正式聘任的党(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院系级团委、学生会成员,社团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原则上担任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获得加分,加分分值见附件4,加分上限为0.2分。
(3)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学生荣誉称号、校“十佳大学生”“财大十佳青年”“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的可获得加分,加分分值见细则附件5,加分上限为0.2分。
5.其他。
对于本细则规定的项目之外,其他需要加分的项目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结合学科发展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集体研究决定具体加分值,该类目下累计加分上限为0.2分。
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包括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社会服务及其他符合全面发展导向的因素。素质评价成绩为各类素质加分之和,总分上限为1分。学生在同一类目中有多项加分时,仅取最高项,不累计。加分项认定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21日。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刊物、赛事,要从严审核认定。
具体加分项及加分原则请查看《经济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五、推免名额
2026年经济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为8人,名额分为固定名额及竞争性名额两类。
固定名额按照“学院推免名额/学院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得到的值作为学院推免名额的计算基数。我院固定名额共7人,其中经济学专业4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人,数字经济专业2人。剩余1人为竞争性名额,该名额优先分配给上一年度国内考研升学率最高的专业,我院2021级4个专业国内考研升学率最高专业为数字经济专业,因此该专业可推荐1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参与竞争,原则上根据学生在本专业综合成绩排序(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六、组织实施流程
(一)学生申报时间:2025年8月24日--2025年8月27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经济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综合素质材料,各类佐证材料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申请时应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申请学生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申请表、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综合素质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表》里的签字部分必须手签后扫描或拍照转为电子版,所有电子版材料在申请时间内打包发送到邮箱:jiaoxueban311@163.com,开学后上交纸质材料。
(二)审核
经济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进行初审、考察,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确定拟推荐名单,同时按实际推荐名额1:0.5比例上报候补名单(向上取整)。
(三)公示
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推荐意见和《浙江财经大学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其他注意事项
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
(三)未能按时毕业,或未能按时取得学位者;
(四)已被接收单位录取,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者;
(五)申请出国(境)者;
(六)经查实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学院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核实处理,有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将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6735761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经济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