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
学生通知
学生各班:
为了充分培养优质人才的积极性,科学、有效使用校友捐赠资源,学院建立经济学院“乐为基金”,对我院学生在学业成就、学科竞赛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原则、类别、条件、额度
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乐为基金”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二、评选时间
请申请人于10月13日-10月20日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带班辅导员处,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向老师,电话0571-87557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