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做好二级教代会和二级工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经学院党委和分工会开会研究,决定于2024年6月底召开经济学院第七届教职工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第二次会议。为充分反映广大教职工意见与建议、行使民主权利、为学院改革发展献计献策,现根据提案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本次“双代会”的提案征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6月21日
二、提案征集范围
(一)凡属于本院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以列为提案:
1.有关本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本院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有关本院学科建设、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有关本院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定改革方案、生活福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5.广大教职工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二)以下几方面不列为提案:
1.不属于本院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3.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4.属于部门能够解决的内部问题。
凡是代表提出而不列为提案的问题,可作为意见由教职工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转请有关单位参考。
三、提案的要求
1.征求意见:要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提案表。
2.内容规范:提案应当一事一案。提案表要用钢笔或者签字笔认真填写,字迹要清楚。
3.内容完整:提案应当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4.形式合格:提案人向大会递交提案,须有2名以上的提案附议人。附议人必须亲自签名。
5.时间要求:提案要求在6月21日前提交。超过截至日期的不列为大会提案,只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四、提案的立案
提案工作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提案经过审查后,对于符合下列立案原则的提案进行立案。
1.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属于学院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
3.符合学院实际且有实际价值或作用。
经审查对于提案中不属于本院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和下述问题,不予立案:
1.同我国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的;
2.属于共产党、共青团内部事务及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内部事务的问题;
3.属于个人的具体问题;
4.属于基层部门有权解决的相关问题。
五、提案的处理
1.提案工作委员会应在大会召开前完成对提案的审查工作,并向大会提出审查报告。
2.经审查同意立案的提案,按提案的内容分门别类后,转给分管院领导签发,然后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3.所有办理提案的部门,都应按分管院领导的意见认真负责地抓紧办理提案。
4.办理结束后,要将提案办理情况报告教职工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提案处理结果转发给提出提案的代表,并请代表填写回复意见。
注:请各办公室、各系、各中心及研究院将《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第七届教职工大会提案征集表》收齐后于2024年6月21日前交到学院311办公室王辉老师处。
附: 提案征集表.doc
经济学院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