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提升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浙江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浙财大〔2022〕1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本综合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
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包括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录取等四个环节。本办法适用报考我院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且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二、工作原则
贯彻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三、工作组织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学院党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小组,全面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2.学院成立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
四、工作职责
1.制定本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考生资格审核;
3.组织面试工作;
4.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5.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五、综合考核
1.考核形式
我院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考核方式为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环节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具体程序如下:
(1)英语听说测试。考生英语自我介绍,考核小组根据考生自我介绍进行提问,考生作答。
(2)考生自我陈述研究经历及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考核小组进行开放式提问。
2.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思想品德、相关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和潜力以及综合素质等。
3.考核计分
考核小组各专家独立评分,取专家组的算术平均成绩作为申请者的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考核时间
我院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考核时间: 5月17日下午1:30,地点:经济学院6号学院楼304室。
六、录取工作
学院按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结果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研究生院批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七、监督和复议
1.我院招生复试纪检领导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2. 考生对招生录取过程产生疑议,可向学院提出质疑,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如不接受解释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或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3.学院咨询与申诉渠道: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571-87557441
招生工作申诉电话:0571-87557138
八、其它
本办法由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