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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实验课程立项建设质量标准试行办法
时间:2014-11-25来源: 作者: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实验课程的立项建设工作,提高实验课程的建设质量,优化实验课程教学内容,进一步促进我校实验教学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课程立项方式

本办法中的实验课程包括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和依附于理论课程的实验课程。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作为一门独立课程进行建设,依附于理论课程的实验课程的实验部分教学内容单独立项进行建设。

二、实验课程立项建设整体目标

实验课程的建设应立足于实验课程内容体系的改革与创新,吸收科技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优化内容和结构,构建学生合理的知识能力结构,在掌握科学实验方法和技能的基础上,突出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逐步增加综合性、设计性以及研究性实验教学内容,达到人才培养总目标的要求。

三、实验课程立项建设质量标准

1.实验课程体系

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有完整的实验课程教学体系,依附于理论课程的实验课程有相对完整的实验课程教学体系。

2.实验课程教学大纲

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应遵循科学性、可行性、先进性、整体优化原则,多模式地组合实验项目,从而形成适应不同专业的实验内容体系。实验教学大纲应体现:本实验课程教学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本实验课程教学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学生应掌握的实验技术及基本技能;实验项目的学时分配,有一定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采用的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明确实验教学质量的考核方法等。

3.实验项目的设置

实验项目的设置体现实验课程的教学目的,项目设置上明确学生要求掌握哪些基本原理、方法、操作技能以及预期的教学目标。项目名称应能反映实验的基本内容;项目目的、方法清楚;项目内容设计合理;项目的课时、类型认定合理;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设计科学。

4.实验教材(讲义)或实验指导书的编写与选用

实验课程应当选用符合实验教学大纲要求的较高质量的教材或指导书;也可根据实验课程自身特点和要求组织具有丰富实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实验人员进行编写。自编的实验教材(讲义)或实验指导书符合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体系完整,项目内容设计合理,质量较高。

5.实验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与创新

实验教学方法与手段上有创新,有一定的改革成果。

6.实验课程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考核

有完整、规范、合理的实验课程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考核办法。

7.其它实验教学条件的建设

其它实验教学条件建设情况良好,符合实验教学要求。

四、其它

1.课程实训、课程实践参照该办法执行。

2.本办法由教务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