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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及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12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34 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函〔2021〕47号)文件中对一流本科课程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跟踪监测要求,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质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升育人效果,学校决定拟对首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及首批立项的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首批认定的6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8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和首批立项的16门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具体名单见《浙江财经大学首批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和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一览表》(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一流本科课程主要检查认定以来课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可对照当年认定申请时申报书中“建设计划”准备)、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每学年持续开课情况以及课堂教学效果等。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主要根据项目的实施方案及项目目标,对项目的研究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包括:项目开展工作总结、研究实践的阶段性成果和效果、经费使用情况、下一步安排和进度、存在问题、建设及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三、检查形式

(一)学院自查

课程负责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一流本科课程检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检查表》)或《浙江财经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并提供课程认定以来教学团队或课程建设成果(如成果过多,可提供学院审核盖章后的成果清单,不必提供单独成果证明材料)。

学院对课程递交的检查表、成果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6月19日前学院统一报送检查材料至教务处,材料清单为:检查表或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含成果一式三份,如没有成果可以不提供),以上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学校评价

学校将于2023年6月底前开展校级层面检查工作,包括:

1.分项检查

1)课程项目建设

教务处根据各课程项目递交的《检查表》或《中期检查报告》内容对课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2)课程资源建设

教务处将联合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课程线上资源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为贯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全面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工作要求,强化线上课程的质量管理,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原则上都应开展慕课课程建设,基于引进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鼓励转型为基于自建慕课开展教学活动,线下课程鼓励往混合式课程改革(线上学时比例要达到20%-50%),开展慕课建设。

2.综合评价

6月底前,教务处将整合各分项检查结果对课程建设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分“合格”“限期整改”两档),并公布评价结果。其中,结论为“限期整改”的课程,需在2024年完成整改要求,并上报整改报告,整改未通过前暂缓申报其他课程类项目。

四、其他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以查促建,重在指导。掌握本单位一流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进展和已有成效,跟进课堂教学改革实际情况,确保一流本科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在建设周期内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二)教务处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71-86732591,邮箱:sunjing@zufe.edu.cn。

教务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