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本科高校2020年度省级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0号)精神,学院开展院级金课立项建设工作。
一、申报与建设要求
1.负责人教学效果良好,有良好的课程建设基础;
2.申报类型分为线上金课、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线下金课三种类型。其中线上金课、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均要求有教学视频等线上教学资源及其使用记录。线下金课对线上教学资源数量不做要求,但鼓励建设线上资源进行辅助教学;
3.项目建设要求具有较为先进的教学理念,能建成完备的教学资源体系,形成较为特色的教学方法与路径,达到较好的课程教学改革效果。
二、项目立项建设、经费支持与验收
1.项目建设期为2年;
2.立项课程建设经费每项1万元,分两次下拨,立项下拨60%,结项下拨40%。如成功申报省级金课,经费追加1万元;成功申报国家级金课,经费追加2万元;
3.本次建设不预设立项数,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具体立项建设课程数量;
4.项目评审与验收,由5人组成的专家组完成,其中外院专家不少于3人。专家组长由院外专家担任。
三、申报安排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要求填写经济学院金课建设申报表,见附件1,并于4月3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五份、电子版交院教学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正式立项。
联系人:高晓菁 0571-86735761
经济学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