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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0-04-29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要求,为全面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确保教学改革研究的质量,及时总结成果,并做好省教育厅抽查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立项的省“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教育厅通知规定,2018年立项的省“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均需参加中期检查。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依据与内容

1.立项时的申请书。

2.检查内容:根据项目的实施方案及项目目标,对项目的研究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主要包括:研究工作的主要进展和结果、经费使用情况、下一步安排和进度、存在问题、建设及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三、检查办法与程序

1.项目负责人请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2),报学校教改项目管理部门留存。

2.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省“十三五”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2018年立项的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合格的,到规定结项时间后,可申请结项,没有经过检查的教改项目不予结项。

四、材料要求

相关学院(部)请于5月15日前将《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报学校教务处。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7557065; 电子邮箱:zsh@zufe.edu.cn

请各学院(部)务必通知本部门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及研究团队要高度重视本次中期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检查相关工作。

附件:

1.2018年立项省“十三五”第一批教改项目名单

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表

教务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