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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2018年05月07日 09:58  点击:[]

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泰隆商业银行“泰隆之星”奖学金协议书的要求,现将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申请及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及评选面向全日制在校经济管理类大学本科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二年级的学生,以第一专业为准。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泰隆之星”奖学金全校名额为每年10名,奖金为8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优良、刻苦努力,2016—2017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居班级前20%;

(二)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校期间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优先;

(三)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和实习活动;

(四)获得校内外各类奖项或荣誉的优先;

(五)事业驱动力强,认同泰隆文化,就业意愿强烈;

(六)在校期间寝室卫生成绩在B级及以上。

四、评审步骤

根据评选工作要求,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及评选工作,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推荐人选、上报材料:

(一)申请及初审阶段

1、各学院须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并确定评审领导小组负责人;

2、组织评审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奖学金申请及评选文件,传达文件精神;

3、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各学院对申请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精神进行初选,经公示后确定初评名单。若学生对本人或他人的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所在学院评审组提出,学院评审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日内答复学生;

4、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在本周五(5月11日)前将申请表和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各个辅导员处。

(二)复审和决赛阶段

学校和泰隆银行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入围候选人进行决赛,决赛形式另行通知。评审领导小组现场当场打分,并按1:1名额比例公布评选结果,确定最终奖学金的名单。

(三)发文表彰

学校在评审结束后下发表彰文件,表彰获奖同学。

(四)其他优惠

1、奖学金候选人可参加“纵观泰隆发展史”活动,参观泰隆行史展厅。

2、奖学金候选人可直接进入超级实习生项目,若实习期间荣获“超级新人”称号可获得“免试录用卡”,直接录用为“菁鲤计划”培训生。

3、奖学金候选人可获得我行秋季校园招聘二面直通卡。

五、名额分配

经济学院初评名额分配表如下(男、女生各1名):

学院

奖学金初评名额

经济学院

2

六、其他

1、奖学金申请者须遵照浙江财经大学、泰隆商业银行“泰隆之星”奖学金协议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与职责;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735887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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