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人才培养  学科建设  科学研究  师资队伍  学生园地  党群工作  校友之家  信息服务  下载中心  校友天地  本科生教育old  研究生教育old  党建思政old  学生工作old  信息公开old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old>>学生管理>>正文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励办法(试行)

2015年06月25日 15:02  点击:[]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潜心从事科学研究,在学校相关奖励政策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奖励范围包括: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的高层次学术论文、研究项目、获奖,以及学业深造四种类型。学术论文和获奖的奖励范围含研究生毕业后一年内取得的相应成果。

1、学术论文:发表一级A论文:2000元/篇;一级B论文:1000元/篇(限于研究生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的期刊论文)。

2、研究项目:主持国家级项目:2000元/项;主持省部级项目:1000元/项。

3、学科与课外竞赛: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2000元/项,二等奖1500元/项,三等奖1000元/项,优秀奖600元/项;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奖项:一等奖1500元/项,二等奖1000元/项,三等奖800元/项,优秀奖500元/项。

4、学业深造:考取985、211高校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博士研究生,或出国(境)攻读博士学位奖励2000元;考取国内其他普通院校博士研究生,奖励1000元。

本办法由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上一条: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 下一条: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的通知

关闭

  规章制度old
 教学管理 
 科研管理 
 行政管理 
 党建思政 
 学生管理 
  热点文章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6号学院楼
办公室电话:0571-8673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