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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06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学院、2017级学生各班、2019级专升本各班:

根据国家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规定,每位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照片、身份证号码和注册证书须一同上网。为此,经与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图像采集中心联系,我校2021届毕业生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20年11月10日(周二)和17日(周二)进行,由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图像采集中心来我校拍摄。为做好本次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具体安排

(一)时间:

2020年11月10日(周二) 12:20-16:10;(经济、财税、金融、会计)

2020年11月17日(周二) 12:20-16:10。(其余学院)

(二)拍摄次序和地点:见附件1标签页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各班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拍摄地点外部整队,班长向本场地负责老师领取排序名单表。

2、进入拍摄的班级由班长负责带队按学号次序(由小到大排列)排队进入场地,学生将身份证交给操作人员刷卡并签名,牢记签名序号,按签名序号拍摄,切勿错位,否则后果自负未刷身份证并签名学生不能拍摄。因拍照时只拍上半身,书包等物品可随身携带,拍摄时放脚边,拍完即走,不影响拍摄。进入场地后保持安静,切勿喧哗,否则影响拍摄质量。

3、学历照片采集要求高,请同学们务必按采集照片要求(附件2)准备,以免学信网不能上传。

4、学籍异动到2021届的已拍摄学生,不需参加拍摄。

二、拍摄组织工作的要求

1、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17级学生及19级专升本各班,学生必须按教务处安排的拍摄次序和拍摄时间准时参加拍摄,不得请假。不参加本次拍摄的同学其毕业学位证书将无法网上注册及按时领取

2、按相关规定,拍摄费用为每人20元,参加学生按班级收齐后(建议使用电子支付方式,微信支付除外),于2020年11月20日前交所在学院;各学院将拍摄费汇总交到教务处。未拍学生不收取费用。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附件1:2021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拍摄次序和地点安排

附件2:采集照片要求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