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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贸学院关于开展教学大纲编写的通知
时间:2014-06-18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系、各教研室:

根据教务处教学大纲编写要求,我院拟分步骤开展教学大纲编写工作,本次大纲编写主要针对我院承担的公共必修、学科平台课程及专业必修课。具体安排如下:

一、大纲编写范围与经费来源

1.编写课程范围。由于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本次大纲修订以12级、13级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为主,11级及以前培养方案中开设但已被取消的课程不需要编写大纲。各专业可自主选择部分专业选修课组织大纲编写。

2.编写经费来源。公共必修、学科平台课程编写经费将主要由教务处予以资助。其他专业必修课将由下拨到学院的专业建设经费予以资助,其中,立项为校级一类课程以上且课程负责人没有变更的课程,或虽有变更但仍有经费的将不再另行资助,大纲编写经费由课程建设经费列支;若课程负责人有变更,且新负责人并无课程经费余额,编写经费由专业建设经费列支;其他未被列入校级课程的专业必修课程大纲编写经费由专业建设经费列支。

3.根据学院专业建设经费使用办法与细则,本次大纲所有编写经费由非统筹部分经费开支。

4.非学校资助课程大纲编写给予一定补贴,具体数额根据预算与需编写大纲课程数量定。

二、编写安排

1.各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确定本专业需编写教学大纲编写清单(含课程名称、修订人等信息),进行汇总,于618前报到教学办陈秀琴老师处。

2.编写体例参见教务处《关于组织编写第八批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3.本次大纲编写要求在20141025号之前完成,请相关修订人认真做好大纲编写工作,多位教师共同承担的课程,修订负责人数可以灵活确定。

三、编写组织

1.各门课程大纲修订负责人具体负责大纲修订,保证课程大纲符合相应体例,并根据课程教学需要对教学内容安排做必要更新,保证新大纲反映课程内容的新发展。

2.各系主任做好本系大纲编写统筹安排与质量审查,教研室主任确定本教研室需编写大纲的课程,落实安排大纲修订人,对修订大纲进行初步审核。

3. 主管教学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所承担的课程教学大纲编写的组织、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