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院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质量创新成果产出,深化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的战略性合作,特设立本访学项目。有意申报的同学请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填好的《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赴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短期访学申请表》发送至20230099@zufe.edu.cn。具体说明如下。
一、面向对象
经济学院正式注册的在读博、硕士研究生二年级(2024级)。
二、访学形式
1.申请研究生征得导师同意后,定期赴浙大参加学术活动,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课程修读、学术例会、课题研究等。
2.本次访学周期为四个月,原则上须在2025年12月10前完成。访学期间,申请研究生须定期参加浙大导师组织的例会、课程或课题研究,并尽可能形成一定形式的科研成果(如工作论文、课题阶段性成果、项目研究报告等)。
3.参与本次访学的研究生须在期末提交访学总结报告、访学PPT以及由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颁发的访学证明。
三、经费与考核
此次访学的平均资助强度为2500元/人,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励学奖励计划管理办法》奖学金发放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提交访学总结报告、访学PPT,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并量化打分,具体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排名前50%的研究生获得3000元/人的考核奖励,后50%的研究生获得2000元/人的考核奖励。
三、管理及安全保障方案
1.成立由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领导、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以及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相关负责人组成的联合管理小组。联合管理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联合培养学生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沟通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共同制定和完善管理措施。
2.每位联合培养学生配备浙江财经大学与浙江大学的双导师。本校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学术研究方向,把握整体研究进度;浙大导师结合浙大教学资源和研究特色,给予针对性学术指导。双导师共同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定期与学生沟通,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3.在联合培养学生中推选学生负责人,协助学校和导师开展管理工作。学生负责人需及时传达学校通知,反馈学生意见和需求,组织学生开展活动,增强学生群体的凝聚力和自我管理能力 。
4.建立学生日常考勤制度,学生外出离开学校或杭州地区,需提前向本校辅导员和浙大导师请假,说明外出时间、地点和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返回后及时销假,辅导员和导师做好考勤记录。
四、其他事项
1.研究生在访学期间自觉服从浙江财经大学和浙江大学相关管理规定。
2.所有合作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作协议、项目立项书、论文录用通知或检索证明、学生发表论文及获奖证书等。
3.访学期间,导师有义务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便利以及安全教育。
4.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为访学研究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