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各系、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清廉浙财”建设,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根据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违规吃喝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深入纠治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吃喝问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纠治重点
(一)公务接待中的违规问题。重点纠治“无公函”、伪造公函、“一函多餐”、同城公务接待;提供或接受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组织或接受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违规提供香烟、酒水、高档菜肴,违规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进行公务接待;接待住宿未执行差旅管理规定,未按规定交纳差旅伙食、交通费用;利用职权将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等问题。
(二)违规使用公款支付的吃喝问题。重点纠治以会议费、差旅费、办公经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名义虚列支出,变相处理吃喝费用;借调查研究之机,增加基层负担,违规安排或接受吃请;违反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通过项目资金等专项经费违规支付吃喝费用;私设“小金库”借机吃喝等问题。
(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喝问题。重点纠治违规接受下属、供应商、合作单位、学生及家长等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在督导、检查、考核、调研、培训学习等工作中违规接受宴请;授意或接受下属、供应商、合作单位支付、报销吃喝费用;以联络感情为由,“组团吃喝”,搞“小圈子”,借违规吃喝相互请托办事,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
(四)隐形变异的违规吃喝问题。重点纠治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内部接待场所、农家乐等地违规吃喝;在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以举办会议、学习培训、主题活动等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违规吃喝;以加班、误餐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操办或参加各种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
(五)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违规吃喝问题。重点纠治违规吃喝后酒驾、醉驾、寻衅滋事;工作日或值班期间违规饮酒;违规组织或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在公共场所纵酒酗酒,引发负面舆情;酒后失德失范,搞特权、违背公序良俗,引起舆论炒作等问题。
(六)其他违规公务接待和违规吃喝问题。
二、纠治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为集中纠治时间,此后转入常态化纠治。
三、参与对象
全院教职员工应秉持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要求,自觉主动防范和纠治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吃喝问题;重点是党员干部,应示范带头、化风成俗;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应更加积极主动、严明纪律。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学习教育。各支部,各系、办公室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我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制度规定。切实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刻认识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演变规律,坚决抵制“作风小节论”“影响发展论”“高校特殊论”等错误思想,综合运用案例通报、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规矩、知敬畏。
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支部,各系、办公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对照纠治重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带头纠治。严格落实差旅伙食、交通费用交纳制度,把赴山区26县出差缴纳费用情况作为自查自纠重点,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主动不接受基层安排的工作餐,减轻基层负担。
3.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紧盯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吃喝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深化校内协同联动监督机制,贯通审计、财会、巡察等各类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大正风肃纪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规吃喝、违规公务接待行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健全风腐同查同治机制,坚持“由风查腐”,深化“由腐纠风”。
4.完善制度标本兼治。深入查找在日常监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按要求落实“公务餐”改革,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建设,强化源头管控,有效防范、堵塞漏洞。把纠治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吃喝问题与深化推进学校“三风”建设统筹结合起来,贯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坚持纠、治、树并举,以问题纠治倡树新风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勤廉并重、担当作为,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为实施“新财经战略”提供坚强保障。